服务名称: |
电子邮箱申请 |
负责部门: |
网络与信息服务中心 |
流程负责人: |
王老师 |
服务电话: |
0816-6285166(工作日 8:30-17:30) |
服务邮箱: |
manager@mycc.edu.cn(全天候接收) |
服务类型: |
线上 |
服务对象: |
全校教职工及校属单位 |
办理时间: |
3个工作日内 |
办事流程: |
详见绵阳城市学院电子邮箱申请指南 |
所需材料: |
暂无 |
绵阳城市学院电子邮箱申请指南
一、个人邮箱开通
绵阳城市学院电子邮箱面向全校教职工开放,可以在“融合门户服务平台”进行自助申请,后台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
具体方法如下:登录融合门户服务平台(网址:https://my.mycc.edu.cn),搜索“电子邮箱申请”,点击进入邮箱申请界面,申请完成后可以在待办中心查看当前所处的审核状态。
二、个人邮箱管理要求
(1)邮箱别名申请:邮件别名即为一个额外的邮箱地址,可用于特定场景,从而保护主邮箱不被泄漏或滥用。系统默认设置工号对应的邮箱账号作为主邮箱,无需填写。每个账号仅能设置一个别名,且申请通过后无法更改,请谨慎选择(仅允许使用小写字母作为别名,禁止使用大写字母、数字及特殊字符)。
(2)成功开通邮箱服务后可访问邮件系统登录入口:https://mail.mycc.edu.cn使用电子邮箱服务,密码将通过钉钉消息进行通知,请及时留意钉钉消息提醒。此外,可以在门户首页“我的邮箱”卡片上查看未读消息条数,点击该卡片即可快速跳转至邮箱界面进行访问。
(3)特别提醒: 学校从未也不会通过邮件形式发布收款、补贴申领等任何涉及个人利益的相关邮件或重要通知。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不法分子常伪装成学校官方发送钓鱼邮件,诱导大家点击链接或下载附件,进而窃取个人信息。请老师们务必提高网络安全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4)个人邮箱实行“一人一箱”制,仅限本人使用,禁止将邮箱账号转借给他人,否则一经发现将立即注销相关邮箱账号,且不再受理相关人员的邮箱申请。
(5)邮箱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校电子邮箱管理相关规定,如违反相关条款,需接受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6)为贯彻落实网络安全要求,因离职等原因已不在学校工作账号将删除,请及时保存所需邮件内容。
三、部门邮箱开通
校属单位因工作需要可通过“融合门户服务平台”线上申请开通部门邮箱。部门邮箱申请时应当明确其用途和责任人,申请人默认为部门邮箱责任人,并对部门邮箱的安全负责。
四、部门邮箱管理要求
(1)成功开通邮箱服务后,密码将通过钉钉消息进行通知,请及时留意钉钉消息提醒。此外,可访问邮件系统登录入口:https://mail.mycc.edu.cn使用电子邮箱服务。温馨提示:首次登录后建议立即修改默认密码,并完成手机绑定以提升账户安全性。
(2)部门邮箱实行“专箱专用、专人负责”制,用户名为校属单位申请时提供的符合系统命名规则的含义明确的字符串(仅允许使用小写字母作为别名,禁止使用大写字母、数字及特殊字符)。
(3)各单位应当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部门邮箱的邮件收发和日常管理。责任人发生变化时,须立即向网络与信息服务中心申请变更。
(4)严禁将部门邮箱授权或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严禁使用部门邮箱进行非学校公务活动,否则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部门邮箱因邮箱被盗用对外大量发送垃圾邮件,导致学校域名被封禁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邮箱所属部门负全责。若发现邮箱账号被非法使用或危及网络安全的情况,应及时配合网络与信息服务中心做好应急处置,保障校园网的安全稳定运行。